按照《南京财经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南财大教字〔2021〕88号)、《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指导意见》(南财大教字〔2023〕14号)和《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级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3级本科生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学院将于4月30日前组织专业分流宣讲会。
2.各位学生必须在5月6日-13日之间完成分流志愿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未填报大类专业分流志愿的学生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分配专业。
3.学院将在志愿申报结束后进行公示,公示后将不可更改,请各位学生谨慎填报。
未尽之处请联系学院。电话:86718506。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