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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南京财经大学2020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0-09-03文字 :施怡浏览量 :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学校整体安排,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的研究生教育教学,确保秋季学期教学秩序平稳有序,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研究生开学、注册

研究生要严格执行学校的返校规定,一律不得提前返校、报到,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变通处理。

1. 允许返校的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正式开学日期报到,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2. 暂不报到、暂缓报到的研究生,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处理,不因此给予“不按时返校”对待。

二、研究生考试、课程工作

1. 秋季学期初开展的考试工作具体时间待研究生返校后另行安排。

2. 秋季学期初开展的免修、补选、退选课程环节通过线上进行。各位研究生应慎重对待补选、退选课程,无特殊原因建议不要变动现有课表。

三、研究生教学工作

统筹做好新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各学院应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规范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一)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安排

研究生课程教学以线下教学为主,进一步完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保障教学活动的有序进行。9月14日起老生正式上课,9月15-27日为新生入学教育时间,9月28日起新生正式上课。各学院应提前做好不能正常返校教师的代课工作。

(二)全日制研究生(MBA、MTA)和非全日制研究生(MBA、MPAcc、MPAMEM)教学安排

培养单位统筹考虑疫情发展情况、学生实际情况和秋季学期教学课程,在确保教学计划按要求完成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按照线上、线下、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教学模式组织教学,或通过增加周学时数或调整集中授课日期的方式组织教学。培养单位需将确定后的教学计划提交至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三)因疫情影响延误课程学习的研究生教学安排

对于因疫情影响不能返校延误课程学习的研究生,各培养单位可采用灵活方式进行教学安排。培养单位有录播条件的,可录制课堂教学视频,传给学生自主学习;无录播条件的,可通过各种形式完成教学内容。对于这些学生,培养单位要统筹安排,加强个别辅导和答疑,确保课程教学质量。

四、研究生学位工作

1. 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统筹做好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预答辩、盲审等工作安排做出相应调整。

2. 对确需近期安排答辩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疫情实际情况,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可适当调整人员组成,尽量不邀请外地专家。

3. 强化和落实导师工作职责,落实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导师需做好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研究生需与导师密切联系,及时汇报学位论文进展情况,顺利完成学业。

4. 充分关心延期毕业研究生的思想状况、身心健康和学业进展。培养单位既要注重疫情防控,也要坚持质量要求,加强管理,强化监督,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五、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

加强研究生实践培养过程管理。由学院按照培养方案组织研究生实践活动,统一规范研究生赴校外单位进行实践活动的审批和定期报告备案流程,确保行程可追溯,尽可能减少省内跨市的实践活动,原则上不得跨省组织。学院需与实践单位进行管理对接,掌握研究生实习分布情况,落实“双导师”培养模式,确定专人指导研究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实施健康状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到实践研究生管理全覆盖、无盲区。

六、工作部署

(一)培养单位

1. 各培养单位提前研究制定本单位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方案,安排专人积极配合,做好课程教学、学位论文、实践教学等的协调、辅助工作,及时通知任课教师做好教学准备,通知学生做好上课准备。

2.各培养单位通过学生工作群、教师工作群等多种渠道及时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增强师生员工主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及时传达学校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动态,让每一位师生员工掌握疫情防控相关信息。

(二)研究生导师和任课教师

1.研究生导师要及时掌握所指导研究生的健康状况,主动关心研究生思想动态,做好研究生思想工作,要特别关心关注疫情重点地区的研究生,及时提供必要的帮助;要提醒研究生增强疾病防控意识,积极配合疫情防控。

2.研究生导师要密切联系所指导的研究生,关心研究生学习情况,提供学习和研究资料,布置学习和研究任务,指导研究生的学业。

3. 任课教师要及时学习掌握混合式授课方法,提前做好混合式授课准备。因各种原因不能授课的应提前报告,培养单位须及时做好课程调整,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研究生辅导员和宿舍管理员

1.研究生辅导员负责每天统计所带研究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并将学校疫情防控要求通知到所带的每一位研究生。

2.临近开学前,宿舍管理员做好宿舍卫生清理工作,为开学做好准备。

(四)研究生

1.研究生要自觉遵守所在地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2.研究生应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掌握正确防控知识,做好科学防控。避免非特殊必要的外出,减少易感风险。

七、防控措施

(一)开学前

1.各培养单位应全面掌握每一位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的动态信息,特别是今年暑假期间去过重点疫情地区的人员信息情况。

2.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统一部署,制订防控预案,落实防控措施,责任落实到人,及时将疫情防控信息上报到学校归口管理部门。

(二)返校时

1.研究生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来校报到,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到校后及时洗手消毒。

2.研究生如由家人陪同驾车送抵学校,到达学校门口后,为了确保疫情防控、避免道路拥堵,烦请家人自行驾车离开不做停留,不可进入校园。

(三)开学后

1.按照学校教学工作部署安排,正常开展研究生教学、科研活动,按照“非必要不出校”原则加强研究生日常管理

2.加强对研究生到外地参加交流、访学等活动的审批,严禁研究生到重点疫情地区参加各类活动。

(四)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时

1.研究生如有疑似症状时,要立即到医院就诊,并第一时间将诊断信息上报给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辅导员,不要瞒报、缓报、不报。

2.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辅导员要第一时间将疑似或确诊信息上报给培养单位,培养单位要第一时间上报给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不得漏报,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0年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