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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粮油品质控制及深加工技术重点实验室管理相关细则

发布时间 :2012-04-09文字 :浏览量 :

 

一、正常上班时间仪器设备使用程序:

1、向仪器管理员预约使用时间
2、自带耗材、药品在预约时间内按时到达实验室
3、严格按仪器操作程序开机、设定参数计测定
4、使用完毕后按操作程序关机,清理实验现场
5、在实验记录本上记录使用人(导师)、时间及使用仪器状态
6、经仪器管理人员检查同意后方可离开
7、如无独立操作能力的人员须使用仪器设备,需由实验员(或由有实验员指派相关相关人员)在现场指导下进行实验。
8、在使用期间仪器设备出现异常的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实验员,并立即停止使用,出现问题不报的,责任由实验人员与导师共同承担。
9、如因实验员允许无独立操作能力的人员单独使用仪器所造成的仪器设备的损坏,责任由实验员承担。
10、未经允许擅自使用仪器导致仪器设备的损坏的,责任由使用人及导师承担。
 
二、晚上及节假日仪器设备使用程序
晚上或节假日需使用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研究生,在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认定其具备独立操作相关仪器的能力时,可按以下程序借用相关实验室的钥匙进行实验,规则如下:
1、在下午四点前填写实验室钥匙借用申请,注明借用人、实验内容及所需使用的仪器,并请导师签字。
2、一旦钥匙借出,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设备的安全责任均有钥匙借用人及导师承担。
3、无论第二天是否需继续正常使用或借用,在借用钥匙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早上九点前必须将钥匙交还给实验室管理人员,并当面检查实验室的使用状况,在填写钥匙归还记录后方可离开。
4、在借用钥匙期间出现仪器设备异常的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给实验员或实验室负责人,并立即停止使用,出现问题不报的,责任由仪器使用人员与导师共同承担。
5、如果实验员将钥匙借给不具仪器独立操作能力的人员,则实验时的一切责任由实验员承担。
 
三、实验耗材使用管理细则如下:
1)一次性耗材:如油脂氧化稳定性测定仪所需的玻璃管、移液器的枪头、DSC的样品皿、气相(气质)和液相(液质)的进样瓶、酶标仪的96孔板等由使用人自带。
2)易耗品:易损、易耗物品,主要是指实验用烧杯、量筒等玻璃器皿,使用人需自行准备。
3)耐用性耗材:如万用表、稳压电源、离心管、维修工具等800元以下的小型仪器和配件类低值耐用品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需要外借,应先征得重点实验室主任的同意,再填写《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借条2》并由导师签字认可后方可借出,用后按期归还,若有损坏,由借用人或借用人所在课题组赔偿;如色谱柱类价格高于800元的耐用品只允许在重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上使用,不得外借。
4)实验所需标准品、药品等自备,气相色谱色谱柱、液相色谱柱等常用类型由重点实验室提供,如在实验中操作不当造成损坏由使用人或导师按原价赔偿。
5)导师职责:在进入重点实验室之前,导师须对所带研究生重申该管理制度需注意的地方,并对己所要签字的文件负责。
 
四、兄弟院校、合作单位来本实验室使用仪器设备管理规则
本着开放、合作和交流的原则,本实验室欢迎兄弟院校与我们学院相关教师有合作项目的外校人员来本实验室使用仪器设备,但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1、使用前必须向实验室提交仪器设备使用申请,说明研究课题内容、列出需使用的仪器,并预约使用时间,具体使用人家姓名及研究项目负责人姓名,并由研究项目负责人签名。在本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
2、由于本实验室收费制度尚在酝酿中,仪器设备使用暂不收费,但外校实验人员必须自带药品、耗材、流动相等。
3、外校实验室人必须在工作日来本实验室进行试验,原则上实验室钥匙在节假日或晚上不能借给外校实验人员。
4、含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测得的数据发表时,文章必须有本实验室的署名。
5、其他相关管理规则与本校的相同。